网络借助互联网打破地域限制,跨境网络犯罪近年来持续高发,不少普通群众在不知情或者贪图高薪报酬的情况下,远赴境外参与平台相关工作,终身陷刑事犯罪。很多涉案人员主观上并没有组织的想法,只是从事客服、资金流转等辅助工作,却同样被追究开设罪的刑事责任。结合这一起由段风顺律师承办的开设刑事案件,可以看清这类案件的裁判逻辑与刑事辩护的实践要点。
段风顺律师执业已经超过三十余年,担任河南光宇律师事务所主任,长期从事刑事辩护业务,同时身兼多项社会职务,办理过大量涉网络犯罪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,在处理网络开设这类新型共同犯罪案件当中,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。在这起陈某涉嫌开设罪案件当中,他作为辩护人介入案件,结合案卷证据梳理全案情节,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本案被告人陈某,为四川省泸州市人,高中毕业,无固定职业。境外亚博体育是大型网络犯罪集团,搭建多个体育盘口开展线上活动,长期在国内招募人员前往境外,为平台提供各类配套服务。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5 月,陈某前往境外该平台担任客服人员。他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对接参赌人员,解答赌客提出的各类问题,维系参赌客源,间接帮助平台持续运营。除此之外,陈某还将自己名下多张出借给平台,用于平台赌资的流转结算。经司法机关核查,陈某在此阶段一共获取非法获利十八万元。案件案发之后,陈某先后被公安机关、检察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,后续法院考虑案件情况,决定对陈某执行逮捕,羁押于禹州市看守所,公诉机关以开设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。
纵观整个案件,有几个关键节点值得格外关注。是行为定性问题,很多当事人会产生误区,认为自己没有开设网站,没有组织招揽赌客,仅仅是打工做客服,不应当构成犯罪。但在司法实践当中,为跨境集团提供客服服务,维系参赌人员,或是出借帮助赌资流转,都属于开设罪的帮助行为,可以认定为开设罪的共同犯罪,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打工的身份不能直接免除刑事处罚。
第二是违法所得的认定,这也是本案控辩双方产生分歧的地方。陈某在境外任职期间,自身也产生过相关开销,离职的时候还缴纳过部分费用。辩护人提出,该部分支出应当在计算违法所得的时候予以抵扣。但是法院终没有采纳该意见,刑事案件中,行为人为实施犯罪所付出的各项成本,属于犯罪投入,不能从违法所得里面扣除,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犯罪行为实际获取的全部收益。这一点也是很多涉财类刑事案件当事人容易产生认知偏差的地方,犯罪过程中的花销,不会用来折抵应当追缴的违法所得。
第三是全案量刑情节的把握。案件办理过程中,陈某主动退缴了全部十八万元违法所得,前期已经缴纳部分,后续完成全额退缴。归案之后能够如实交代全部案件事实,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。经过社会调查评估,司法机关出具评估意见,证实对陈某适用缓刑不会产生社会不良影响。同时在整个共同犯罪链条当中,陈某只是平台的底层工作人员,听从上层人员安排开展工作,不起主导、组织作用,属于从犯。上述情节,成为本案辩护工作的核心抓手。
本案辩护的主要突破方向,没有纠结于否定陈某的犯罪行为。案卷证据能够证实陈某从事客服工作以及出借帮助资金流转的事实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做无罪辩护现实条件不足。辩护人将辩护重心放在量刑辩护之上,充分挖掘当事人具备的全部法定、酌定从轻情节。
首先着重论证从犯地位。跨境网络犯罪集团层级分明,组织者、策划者位于境外,掌控整个平台的运营,制定规则,获取绝大部分收益。陈某只是受招募参与进来,从事客服、资金协助等辅助性工作,不参与平台决策,不支配业务,在共同犯罪当中起到次要、辅助作用,符合从犯的认定条件,依据法律规定,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其次用好认罪认罚制度。陈某到案之后没有隐瞒、编造事实,完整供述自己参与犯罪的全部过程,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,说明真诚认罪悔罪,这是法定可以从宽处理的情节。辩护工作当中,要督促当事人稳定供述,避免出现翻供,防止丧失认罪认罚从宽的适用基础。
再次强调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的酌定从轻情节。涉财产类网络犯罪,司法机关十分看重赃款的退缴情况,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,可以体现悔罪态度,降低犯罪带来的财产危害后果,是量刑时重要的考量因素。本案当事人完成全部退缴,辩护人将该情节向法庭重点阐述。
后结合社会调查评估意见,向法庭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。社会调查评估报告是法院判断被告人是否具有再犯罪风险,能否适用缓刑的重要参考,评估意见显示对陈某适用缓刑没有社会危险性,辩护人以此请求法庭结合全案,对被告人宣告缓刑。当然辩护人同时提出犯罪相关支出抵扣违法所得的意见,该诉求因法律规则限制没有被法院采纳,这也体现刑事辩护不是所有辩护观点都能够被法庭接受,辩护意见需要建立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之内。
法院审理之后作出判决,陈某构成开设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九万元,罚金已经全部缴纳,退缴的十八万元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。判决同时告知,如果不服判决,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十日内,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透过这起案件,能够给普通群众带来不少启示。,不要轻信境外高薪招工的诱惑,很多境外所谓高薪岗位,背后依附的是、电信等犯罪集团,外出务工之前应当甄别工作性质,一旦参与相关业务,即便只是普通打工者,也会构成共同犯罪,承担刑事责任。
第二,、支付账户不能随意出借出租。很多人觉得把借给别人使用只是小事,实际上一旦被用于、资金流转,持卡人很可能被认定为帮助犯罪,追究刑事责任。
第三,刑事案件当事人应当正确看待违法所得追缴规则。犯罪行为产生的收益需要全额追缴,为犯罪花费的成本,不能用来抵扣违法所得,不要抱有犯罪开销可以扣减赃款的错误认知。
第四,涉嫌刑事犯罪之后,如实供述,积极退赃退赔,自愿认罪认罚,是非常重要的从轻路径。但是上述情节不等于必然无罪,也不等于一定缓刑,需要结合案件地位、作用、危害后果综合判断。刑事辩护要立足证据,找准辩护切入点,结合法律规定提出合理辩护意见,既不回避已经查实的犯罪事实,又充分维护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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